淺談工業(yè)企業(yè)買賣合同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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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日,我國正式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同時廢止了《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以規(guī)范新時期的市場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使我國的市場經濟健康穩(wěn)步發(fā)展,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本文詳細描述企業(yè)合同簽訂、履行及合同的保管程序,以糾正企業(yè)在供銷合同中存在的諸多問題,保護供需雙方的經濟利益。
一、 合同的概念
1、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稱契約,工業(yè)產品買賣合同是指供方(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需方(買受人),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2、合同雙方的法律地位:合同當事人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并在平等的基礎上自愿訂立合同條款,依據《合同法》訂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一切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合同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經濟合同是明確供需雙方相互權利與義務的協議文件,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必須嚴格履行。
二、合同評審
1、合同評審:合同簽訂前,供方為了確保合同產品的質量要求、交貨期規(guī)定的合理、明確,并且供方能實現,而由供方所進行的系統(tǒng)活動,此結果必須形成文字,書面記錄。
2、合同評審的內容:在項目投標階段或合同洽談期間,項目負責人或聯系人應明確掌握需方明確和潛在的需求,對合同的關鍵條款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對不能在合同上明確表述的要求,要附加技術協議或其他補充要求,供方相應的職能部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可行性評審,技術部門對技術參數進行評審,質量部門對檢驗方式進行評審、財務部門對資金用量進行評審、生產部門對交貨期進行評審,合同金額很大的合同應交法律部門評審,評審結果應及時反饋給項目負責人或聯系人,以確定合同能否簽訂。
三、 同的主要組成部分:
1、雙方的單位名稱及地址:由于社會的發(fā)展和變遷,許多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發(fā)生了變化,尤其在經濟體制改革的今天,企業(yè)的性質也發(fā)生了變化,比如:很多國企由公有改制為股份、責任公司或私有。因此在合同簽訂時要對對方的資質進行了解,必要時應進行調查,掌握對方的企業(yè)性質、經營范圍、銀行信用等級,一般要求提供企業(yè)簡介(文本文件或電子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登記證;質量認證書;各種企業(yè)、產品榮譽證書等,避免產生欺詐行為,減少損失。
2、標的:標的是指供需雙方交易的物品,具體為名稱、型號、規(guī)格、品牌、生產單位、產地等。
3、數量:為供需雙方交易物品的數量,在數量簽訂時,要認真確認數量的計量單位,有備份時,要明確備份的屬性(是否免費),以免發(fā)生合同糾紛。
4、質量:買賣合同第二條明確提出售出產品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的負責條件。質量標準一般分為企業(yè)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在簽訂合同時要詳細了解各種標準的是否是等同采用,根據買方的使用情況,采用合適標準的產品,以降低采購成本,避免功能欠缺或功能過剩。
5、價款:生產單位產品的理論價格由固定成本、變動成本、混合成本和預期目標利潤構成,但在實際營銷中,產品的價格時常由市場決定,尤其對競爭比較激烈的產品。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精辟地作出了論述:一般勞動時間和社會勞動時間的區(qū)別和聯系,深刻地解釋了產品銷售價格的定價原則。在價格一欄要明確產品的單價及總價,它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在投標項目中,要對標底進行密封,防止標底泄漏,從而失去競標的主動性。在市場經濟中,產品競爭的焦點之一就是價格,因此合理定價是企業(yè)決策者的重要工作。
6、包裝方式:產品的包裝一般按企業(yè)標準進行,有防震、防潮、防腐、易碎等防護標識,對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包裝,要考慮到制造、包裝和運輸可行性,對有污染的包裝物或者回收價值較高的包裝物要在合同中明確如何處理,是否回收、如何回收,合同中不能完全描述的,可另外簽訂回收包裝物的合同。
7、驗收方法:規(guī)定合同產品的驗收方式和提出接受此批產品的異議期,買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對貨物進行驗收,如果沒有驗收,超期后視同質量符合要求,故一般異議期建議為貨到5-2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期的合同,一般產品在2年內買方都有權對質量提出異議,但對質量有保證期,適用保證期。
8、結算方式:在市場經濟的購銷合同中,小宗合同建議使用現款現貨方式;金額較大的合同,建議使用定金、予付款方式,減少應收帳款和資金沉淀,加快資金周轉。要明確貨款的結款日,避免形成死帳。
9、履行時間、地點和方式:產品在訂立合同時為賣方所有,合同的生效時間為產品交付時間。合同中應標明產品的交付地點并按約定的地點進行交付,交付后產品的所有權即發(fā)生了轉移。交貨方式一般有汽車運輸、火車運輸和買方自提。在簽訂此條款時要適當轉移風險,避免自身承擔較大的風險。
10、違約責任:違反經濟合同的責任即違約責任,是指經濟合同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經濟合同而應當承受的就制裁。承擔違約責任的 主要方式有: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制裁、價格制裁等。
11、解決爭議的方法:一是雙方協商解決,二是提交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三是提交法院審理。但合同中要明確解決爭議的地點,在供方還是在需方,以利于爭議的順利解決。
12、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一般從合同簽訂起一年內。
四、 合同履行
1、供需雙方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雙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和銷售習慣履行通知、協助等工作。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現合同在某方面不明確時,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協議不成的,按照合同條款或銷售慣例確定。
2、逾期交貨的,遇到價格上漲,按原價格執(zhí)行;遇到價格下降,按新價格執(zhí)行。預期提貨的,遇到價格上漲,按新價格執(zhí)行;遇到價格下降,按原價格執(zhí)行。
3、當雙方意愿一致時,可以變更和轉讓全部或部分合同。
五、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管理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標書的準備、投標、中標、合同的簽訂、補充、合同的履行、合同歸檔等,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
2、 同一般由企業(yè)經授權的業(yè)務人員簽訂,業(yè)務人員應在自己權
限范圍內,簽訂合同。對超越權限的,要請示上一級領導,禁止越權事件發(fā)生。
3、合同要由專人負責保管,建立合同管理臺帳。臺帳應包括需方的資質、合同的正本、合同履行結果等。對貨款分期交付的要分類**管理。
4、合同要由專人負責管理并監(jiān)督實施,實施結果記錄在案。對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并監(jiān)督處理結果的實施。保證合同的順利實施。
在市場經濟發(fā)展的今天,加強合同的管理,規(guī)范企業(yè)的銷售行為,是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也是我國法制體系不斷健全的體現。讓我們的企業(yè)在《合同法》的保護和約束下,杜絕不良的營銷行為,加快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強國。